(原标题:恒丰纸业董事会议事规则(2025年5月))大发配资
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: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,规范决策行为,确保科学决策和工作效率。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,执行股东会决议,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,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。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,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。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和协调工作,包括安排议程、准备文件、组织召开、记录及决议等。
董事为自然人,无需持有公司股份,但需符合任职资格,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、犯罪记录、破产清算责任等限制。董事任期三年,可连选连任,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。董事应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,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,需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,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,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,独立董事三人。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,包括召集股东会、执行决议、决定经营计划、投资方案、财务预算、利润分配等。董事会有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、资产购买或出售、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事项。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,每年至少召开两次,由董事长召集,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。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,需过半数董事同意,涉及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时,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。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,保存期限为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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